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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拿一句被用到爛俗的句子來總結這本書,那就是:「活在當下」。

  這句話可以算是從小聽到大了吧,但老實說我很討厭這句話。當下是什麼?我就在這裡,難道不是當下嗎?(另一句很討厭的是「莫忘初衷」,以後有機會再解釋。)

  看完書後才知道我根本沒有活在當下,我活在對過去的後悔裡,活在期待未來會更好的幻想裡。

  日復一日,年復一年。

  「當我們真正的活在當下,過去根本不存在,不存在的東西何必面對?」這個觀點真的是當頭棒喝。為什麼要一直對過去後悔?為什麼不能好好享受現在?

  道理總是知意難行。儘管看了這本書,懂了這些道理,還是很難完全放下過去,只能慢慢開始嘗試用第三者的角度,把自己的過去當成別人的故事來看。

嬰兒恐怕是我見過最活在當下的人類了。那些一直說著「活在當下」的,則是「意識到」而未能成之人,如果一個人全然活於當下,又何必時時念叨、提醒自己?

  魚不知水為何物。嬰兒這一刻的大哭是真的,下一刻的開心也是真的,誠然,我不是嬰兒焉知嬰兒所思所想。但這一刻大哭的嬰兒,下一刻可以大笑,不似成人還會糾結於前一瞬間的怒氣與悲傷。

「我現在就開心,他會不會以為我不在乎?不行我要繼續生氣。」

  我們花十幾、幾十年的時間被「教育」成「應該」成為的樣子,卻在某一瞬間幡然醒悟,修行自我,渴望回歸嬰孩的狀態。這到底是多弔詭的一件事?為何我們視之正常?如果「教育」是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,為什麼我們在「教育」之下漸漸丟失本心?我相信人性本空,那又是為何導致我們向惡或向善?

  越來越覺得嬰兒是最接近神佛的存在。我在跟嬰兒相處的過程中更了解自己,雖然我是照顧他的人,但他卻是療癒跟教導我的人。說不定嬰兒是我顯化出來的指導靈。因為他,我才開始察覺自己的情緒,發現情緒凌駕在理智上之容易。在情緒跟理智拉扯的過程中,從最初拋棄理智,「我現在很不爽,所以我就是要罵人,就是要讓你知道我很不爽」,到現在知道情緒是無用的,尤其對著嬰兒,一時的情緒噴發或許可以讓自己(小我)舒坦,但後果一點都不美好。

  舉個例子,跟另一半生氣>情緒舒坦了>另一半被挑起怒火>跟你生氣>你更生氣>吵架。

  忘記哪部美劇裡有這樣一個劇情:老公忘記今天是結婚週年,老婆問老公:「我們今天有要去哪裡嗎?」老公說:「蛤?沒有啊。」老婆晚餐生氣的煮了漢堡肉,而且只煮了自己跟小孩的。後來老公想起今天是週年紀念日,跟老婆說:「走吧!我們出去吃!」老婆歡歡喜喜的去打扮了。如果發生同樣的事情,或許有一部分人的反應是:「好啊!你終於想起來了!我沒心情去了!」

  很喜歡書裡那句:「沒有了心理時間,你的自我感將構築於本體之上,而非來自個人的過往經歷。」一直以來,我都拿自己過往的成就來決定自己的價值,不知不覺就有攀比心態,漸漸的,看到所有「過得好」的人,我都感到自卑,覺得自己根本是人間廢物。不是有錢人小孩、不是名校出生、做著不愛的工作、賺不了什麼錢⋯到底是為什麼活在這世界?是為了用我的失敗彰顯其他人有多成功嗎?

  但這句話卻在說,「沒有,過去不重要。過去已經不復存在,而你現在存在於此,這已經足夠引以為傲。你應該為『你是你現在的自己』驕傲。」如此溫暖。

  這本書有點「可意會不可言傳」的味道。看過去看的懂的一句話,但當我想嘗試解釋這句話給自己聽,我就看不懂了。而且在看書的時候,會覺得這本書好像有靈性,知道我在想什麼。比如我看到「臨在就是意識到本我存在的意識狀態,或是了知自我意識的生命狀態。」我就開始「深度」思考這句話是什麼意思。思考了幾分鐘,未果,接著往下就看到下一句:「千萬不要執著於文字名向,也不要努力理解這番話。」

  這種閱讀體驗很有趣,就算一開始看不懂也沒關係,慢慢看下去就會懂了。書裡用一問一答的方式來撰寫,因此看到後來甚至會覺得提問者很煩,他直到最後還糾結於名詞解釋。但有些東西是超脫名詞本身的,有點「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。」的意味。因此我覺得非常重要的是,看這本書的時候如果拘泥於書中提到的名詞,就無法真正體悟作者想表達的深意。

  這本書明明是幾年前出版的,但有一段話很符合現在疫情的情況:「若人類想要大規模的覺醒,必先遭遇驚天動地的災難。這些苦難是人加諸於自己,也是地球的防衛措施。地球為了保護自己,必須興起災難,阻止人類對他瘋狂毒害。」多有智慧。也有非常詼諧的部分,比如提問者問:「你的說法有任何科學根據嗎?」答者說:「照我說的去做,你會成為最好的證明。」

  在看這本書的那幾天我做了一個夢。

  夢裡有一個很高很高的男人,可能有200公分,他有一頭黃髮,不是貴氣的金黃,是接地氣的草黃,但非常柔順,柔順且蜷曲,他永遠都穿著草編鞋,在街道歡快地走著,他自帶一股快樂的氣息,光是經過,就足夠讓人平靜與愉悅。所到之地,宛若春天。

  他打招呼的方式是「Namaste」,就是瑜珈課最後那句話。我不知道他是誰,感覺是那個地方的統治者、精神領袖、或者說神佛,他沒有權利、不管制任何人,但所有人都愛戴他。他希望大家跟他是朋友,他也確實是大家很愛的友人,所有人都很期待一天當中看到他的時候,哪怕只有一瞬間。因為他很高,經過一個地方時候總會撞到頭,但他很笨,這次撞了,下次照撞不誤。但他的「笨」不是真的智商上的愚笨,更像是他享受「跟物品碰觸」那一刻。

  他走路很快,而且一直走,不停下,他每遇上一個人,就拍一下手,「Namaste」。他把招呼唱成歌。我一直注意到他的草編鞋。他擁有最好的東西,但他偏愛草編鞋,當地人說:「因為他不需要真金白銀,他覺得草編鞋能讓他更懂世界、與世界接觸。」

  他是那樣一個高度的存在,而我醒來時淚流滿面。

  我尚未「得道」,姑且算是剛過了起點兩三步吧。但我相信自己走在道上,走著就能繼續前進。一直相信一句話:「在你發覺的當下,你就已經不一樣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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